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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师宗县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师宗县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师宗县人民政府

2023512


(此件公开发布)

师宗县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重要之年,也是全县实施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经济工作意义重大。为认真贯彻落实《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曲政发〔202316号)精神,落地落细各项政策措施,有效提振信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全县经济发展稳中求进、进中提质,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持续建强产业链供应链

(一)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深入落实招商引资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实施“五大专项行动”,县级财政安排招商引资专项经费200万元,并积极争取市级财政资金,强化招商引资保障。强化招大引强激励,对招商引资成效显著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给予激励经费奖补,支持鼓励开展精准招商、重大招商项目前期工作等。加强招大引强服务保障,对纳入市级招大引强项目库项目,落实好县级产业发展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积极协助招商引资企业办理项目前期各项手续,促进招商引资项目快速落地。坚持重大招商项目落地月调度,确保引进超1亿元优质产业类项目18个以上、“链主”企业1家,实际到位省外国内资金增长25%以上。〔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二)大力抓好产业项目建设。坚持“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就要抓项目”的理念,抓实纳入省委省政府季度开工的重大产业项目,引导和推动产业优化布局。以年产95万吨不锈钢转型升级项目、年产20万吨不锈钢宽幅冷轧项目、年产500万平方米高端铝合金项目、日产3万平方米75×150瓷片项目、年产1000万件医疗器械生产项目、“漏卧·古城”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生态农业循环利用项目、煤炭加工贸易园项目、年产1000吨叶黄素浸膏加工项目、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等10个重大产业项目为带动,接续推进产业升级,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不断增强产业发展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力争2023年不锈钢、煤炭、农业特色种植、现代服务业4个百亿级产业实现产值500亿元以上,绿色铝精深加工、绿色能源、传统建材、新型陶瓷、食品加工5个十亿级产业实现产值1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县能源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三)大力推进工业领域延链补链强链。积极争取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聚焦补链强基、延链扩容、强链突破,继续抓好产业链招商,下大力气引进能够推动产业整合、提高产业关联度的大项目、好项目。不锈钢积极向下游的宽幅冷轧、彩涂板、门窗、复合板(管)等下游精深加工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不锈钢产业链。煤炭进一步向火电、钢铁、建材等环节延伸,加快形成产业链闭环。绿色铝产业加快发展下游铝加工和铝应用,发展建筑用铝、包装用铝、装备用铝。支持钢铁、焦化行业改造升级,烟草行业全产业链重塑,积极培育壮大新材料、液态金属、装备制造等产业。落实省级以度电附加值为主的能效有序调节要求,优先保障能效高、效益好、排放低的企业和生产线用能需求。鼓励企业开展主辅分离,以专业化优势提升服务半径和质量。〔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能源局、县投资促进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四)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制定加快设施农业发展的意见,围绕绿色蔬菜、优质水果、道地药材,依托现有低端设施提质改造一批、引进龙头企业投资建设一批、高水平示范打造一批设施农业。积极争取省级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积极帮助2023年期间新增完成设施农业实际资产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争取省级投资一次性奖补,帮助农业企业争取2022年内新增贷款省级贴息。大力支持开展高效设施农业融资租赁等模式试点。鼓励保险机构积极提供设施农业保险,适当降低保费、提升理赔效率。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支持力度,确保新增涉农贷款不低于2.1亿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人行师宗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五)大力推动煤炭增产煤电多发。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电煤保供、煤矿“五化”改造、煤矿重大灾害治理等工作。持续推进煤矿整治及升级改造,严格落实核增产能政策,协调加快手续办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全力增产保供,确保实现原煤产量达100万吨以上。进一步完善电煤保供机制,强化电煤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监管,严格执行电煤合同价格,引导煤炭直供电厂。鼓励发电企业与煤矿企业通过参股等方式实现煤电联产。加快煤电项目建设,大力推进长青煤矿、白马田煤矿30万吨/年资源整合技改项目竣工验收、朝阳煤矿有限公司60万吨/年井工改露天项目、煤炭加工贸易园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中国广核集团能源项目工程,积极争取新增煤电装机指标支持。〔责任单位:县能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有关部门,雄壁镇人民政府〕

(六)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县级财政安排一定数额专项资金,并积极争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数字师宗”建设。2023年确保新建5G基站70个。持续推进“数字师宗”建设,加快推进“一网通办”“一网通管”“一网协同”建设步伐,积极争取获得全省行业级大数据中心和5G应用融合标杆示范项目支持。〔责任单位:县大数据建设管理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二、充分释放内需潜力

(七)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县级财政预算安排126万元前期工作经费,并积极争取市级财政资金和省级“骏马奖”奖补资金,支撑保障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聚焦产业园区基础设施、能源工业、创新创业、“兴水润滇”、现代物流、农村公路、社会民生等领域,谋划推进一批项目,力争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不少于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争取额度位于全市前列。大力实施“310”工程,严格按照“施工路线图”,有力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全面落实投资项目统筹推进“三项制度”,持续完善重点项目和现场观摩制度,发挥好县乡两级重大项目推进工作专班作用,加快推进省级重大项目、市级“四个一百”重点项目和重点储备前期项目建设,在项目审批、用地环评、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上,探索“容缺+审批”方式,统筹要素保障配置,推动项目落地开工建设,确保全年新开工项目总投资达1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八)支持扩大民间投资。按照市场化方式规范运作市级产业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加大对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纳入省级重大项目清单,促进项目加快实施,在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上,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社会资本投融资合作对接机制,搭建有利于民间投资项目与金融机构沟通衔接平台。将民间投资增量作为固定资产投资考评体系的重要指标。〔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能源局、县金融办、人行师宗支行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九)支持新能源汽车等大宗商品消费。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对符合条件的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视情况给予补贴。落实好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纳税人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鼓励出租车(含网约车)、旅游客车、城市公交、城市物流等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销售活动。积极组织参加“云集好物”“彩云”系列促消费活动,广泛开展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等活动,扩大家电消费。实施充电桩建设三年行动,加大充电桩、充电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客运枢纽、经营性停车场等重点区域,启动充电桩项目建设3个,新增充电桩(枪)约40个。〔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十)激发线下实体消费活力。组织全县辖区内商超、餐饮、住宿等企业依托节假日分时段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支持企业举办名优特产品展销等消费类会展活动,促进住宿、餐饮等领域消费。加速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基本消费和品质消费等为目标,提升社区商业服务便利化、标准化、智慧化、品质化水平,建设以多业态集聚形成的社区商圈。〔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十一)推动旅游市场全面复苏。按照“月月有活动、季季有亮点、全年无淡季”的思路,开展系列旅游宣传营销活动,重点推介旅游景区、旅游精品线路、旅游休闲产品和民俗文化活动。优化落实“30天无理由退货”机制,全面推广实施旅行社及从业人员“红黑榜”制度。积极谋划推进文旅项目建设,主动帮助年度实际完成投资2亿元以上的重大文旅项目、成功创建4A级景区的市场主体、年内招徕省外入滇游客数1000人以上的县内旅行社和评定为甲级旅游民宿的主体争取省级奖补。推动文旅项目积极纳入2023年度省级重大文旅项目和业态创新项目建设,争取省级项目建设贷款利息补助。力争全年完成旅游投资3亿元。〔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财政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十二)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各房地产企业加大房地产促销力度,组织行业协会和有关房企做好策划宣传。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符合条件的“保交楼”专项借款项目提供新增配套融资支持。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借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促进项目完工交付。以保民生、保交楼、保稳定为目标,把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作为重中之重,全面完成“烂尾楼”清理整治。制定住房发展规划,出台政策吸引外地人口落户和安居、促进二手房交易、消化现房,鼓励实施“以购代建”收储存量房源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公益性“双创平台”用房等用途。〔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人行师宗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三、不断发展壮大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和开放型经济

(十三)大力发展资源经济。完善资源管理办法,系统深入盘活农业资源、煤炭矿产资源,水风光等清洁能源以及文化旅游资源,以资源换产业、以资源换市场、以资源换技术,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积极吸引行业龙头企业参与粮油基地建设、肉制品精深加工、蔬菜加工高端果品深度开发,规范开发行为,细化权责关系,坚决杜绝占而不用。〔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能源局、县投资促进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十四)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制定出台园区振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2023年重点任务清单。积极推行“党工委(管委会)+事业单位+企业”管理模式,促进园区精简高效运行。持续实施园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夯实园区“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标准地”供应。加快打造提升师宗产业园区,积极争取省级“一园一策”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十五)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深入实施构建开放发展高地三年行动计划,不断提升开放型经济规模、质量、效益。加快建设公路、铁路等出境通道主动融入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大力提高通道互联互通能力。推动建设区域物流枢纽中心,依托区域煤炭、钢铁、焦化等产业优势推进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建设,加快补齐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短板。支持产业园区加快开放步伐,鼓励园区开展跨境跨区域合作,与东部沿海工业园区、沿边跨合区共建产能合作园区。〔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投资促进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能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四、持续推进市场主体培育

(十六)大力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积极争取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大力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做优做强和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发展。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支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好税收首违不罚政策。继续落实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补缴并免收滞纳金。〔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能源局、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十七)大力支持“四上”企业培育。县级财政统筹一定数额企业纾困发展资金,并积极争取市级财政统筹资金,重点对符合条件的新培育纳统的“四上”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成长性好、发展速度快、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的小微企业、个体经营户及产业活动单位,“一企一策”研究制定培育帮扶计划,全方位强化服务保障,推进“小升规”“个转企”“产转法”。确保全年净增企业2156户以上、“四上”企业12户以上、“个转企”234户以上。〔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十八)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积极争取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切实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降费让利。用好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贷款扶持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阶段性减息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继续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继续推行电子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标准限额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项目预算总额超过上述标准并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县税务局、人行师宗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十九)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发挥货币信贷政策工具功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恢复和扩大消费、绿色发展、科技创新、能源保供、重点基础设施、中小微企业等支持力度。加强政银企对接,及时向金融机构推送制造业企业、“四个一百”“三个一批”项目、科技型企业“三张清单”,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对于2022年第4季度到期的、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630日。加快建设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立政府主导、金融机构、企业、第三方征信服务机构和担保机构参与的“四位一体”金融综合服务模式,实现中小微企业和银行“一站式”融资对接,提高中小微企业获得信贷便利度。〔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金融办、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人行师宗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二十)大力提升“双创”能力。积极争取省级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资金。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用于平台建设,对引进先进技术成果的企业,落实市级财政在省奖补的基础上按照技术交易实际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给予奖补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争2023年全社会研发投入达1.3亿元。严格落实市级财政按省级实际研发经费投入补助的20%,对首次升规、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1%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市级财政给予10万元补助的政策措施。配合省市落实“兴滇惠才卡”人才服务事项。加大发放中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对重点群体20万元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取消反担保要求。对毕业、退役3年内(含毕业、退役当年)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创业人员,经评选认定为优秀创业者,落实市级财政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社会投资机构建设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创业示范园区,对通过省级评审认定的市级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资金。对通过市级评审认定的青年创业示范园,享受市级财政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助资金。鼓励银行机构加大科技型企业融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金融办、人行师宗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五、加快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二十一)促进外资外贸加快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鼓励外商投资奖励办法》,做好投资奖励工作,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稳外贸稳外资资金。落实好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等政策。对总投资1亿美元以上的在谈、签约、在建外资项目和总投资10亿美元以上或技术先进、关键领域的重大外资项目,积极争取列入国家重大外资项目专班协调推进,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支持。力争2023年全县实际利用外资200万美元。支持企业争取和利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等布局南亚东南亚市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重要节点海外仓;大力推动有条件的外贸企业开展外贸综合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积极申报和争取省级外贸综合服务培引资金支持。落实属地查检“绿色通道”,持续优化通关业务流程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投资促进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二十二)深化区域开放合作。积极主动融入全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主动融入中老铁路等国际铁路物流大通道,努力拓展开放空间,提高对外贸易水平,扩大优势产品出口和原料进口规模,力争2023年全县外贸进出口总额突破2400万美元。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区域合作,积极承接东中部地区绿色食品加工、先进制造业、新材料、数字经济、现代服务业等产业转移,吸引有实力的行业龙头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到师宗发展。依托“科技入滇”沪滇科技合作平台,引导和支持企事业单位深化同科院所等合作,大力引进技术、人才、成果、平台,促进科技交流合作。〔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大数据建设管理中心、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六、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二十三)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强化资金保障,多渠道争取国家和省级、市级资金支持,确保2023年实施改造5个老旧小区,新增城市燃气中压管网6公里。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提标改造等项目,加快消除污水管网空白区。〔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二十四)加快推进“五城共建”。结合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健康县城、美丽县城、文明县城、智慧县城、幸福县城建设,围绕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谋划一批符合政策导向、投资方向的建设项目,确保年内有进展、见实效。积极组织申报创建省级“五城共建重点县”和省级有关资金、项目支持,确保师宗县成功创建为国家园林城市。〔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委组织部、县文明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大数据建设管理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二十五)全面推进绿美师宗建设。县级财政2022年至2024年共统筹安排7000万元资金,并积极争取市级财政统筹资金,对绿美城市、绿美社区、绿美乡镇、绿美村庄、绿美交通、绿美河湖、绿美校园、绿美园区、绿美景区、绿美山川、绿美矿山建设中成效突出的县直牵头部门和乡(镇、街道)进行奖补。统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支持建设53.9公里四级改三级公路、安防工程484公里。支持引进技术先进、带动力强的知名苗木企业,打造成规模、有特色的师宗苗木品牌,大力发展“绿美+”经济。〔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七、全力增进民生福祉

(二十六)全力稳定就业。县级财政统筹各类资金203万元,并积极争取市级财政统筹资金支持,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全力帮扶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兜底,确保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70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500人。积极衔接争取中央和省级、市级就业补助资金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支持退役军人专属就业创业园地建设。继续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力争完成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600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4000人。〔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二十七)做好保供稳价工作。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菜篮子”县长负责制,加强供需协调、保障市场供应充足、丰富商品种类,建立健全政府储备,完善储备调节机制。强化交通物流保通保畅,精准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健全完善市场物价调控、监测、预警机制,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加大民生商品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减小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影响。确保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3%左右。〔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二十八)持续加强民生社会保障。大力实施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现代化居家养老服务、县乡道路提升改造、体育公园项目建设、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农村供水保障、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提升、采煤沉陷区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等10件民生实事,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持续加大民生领域资金投入力度,财政支出80%以上用于民生。县级财政统筹中央和省衔接补助资金8917万元,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易地搬迁后续帮扶等工作。统筹用好中央和省级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支持完成改造500户农房抗震(农村危房)。积极争取省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资金支持。加强疫情监测和常态化的预警能力建设,扎实推动“乙类乙管”措施落实到位。县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12572万元,同时争取市级财政统筹资金,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防控物资保障、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就医服务等领域保障。落实全民参保计划,统筹推进“一老一小”事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县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医疗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八、更好统筹好发展和安全

(二十九)开展“安全稳定建设年”活动。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相结合,从严排查、从严整治、从严监管全力以赴保安全。加强财政运行监测预警,加快政府隐性债务存量化解,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兜牢兜实县级“三保”底线。抓好金融机构风险化解和问题整改、信用风险压降、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防范等工作,打击整治保险业“不良代理”黑产乱象,坚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抓好国企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压实重点企业主体责任,严防出现债务违约情况。坚决落实驻矿驻企监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双重管理、举报奖励、监管执法通报等制度,聚焦煤矿、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防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加强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国资委、县交通运输局、县能源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行师宗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稳进提质政策措施是推动稳增长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做好稳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细化落实各项措施,对涉及财政资金支持的奖补政策,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与财政部门对接,共同研究制定方案,合力推动落实。要强力统筹各项政策措施一体推进、一体落实,做好宣传解读、业务指导、跟踪服务,及时向市场主体宣传利好政策,每季度末向县发展和改革局报送推进落实情况,县发展和改革局每季度向县人民政府报告贯彻落实情况。

政策解读:《师宗县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解读


师宗县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