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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人民政府其他文件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2019年度综合考核办法稳增长稳投资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师宗县2019年度综合考核办法〉稳增长稳投资考核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转好贯彻执行。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827


(此件公开发布)

《师宗县2019年度综合考核办法》

稳增长稳投资考核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稳增长稳投资决策部署,加大重点经济指标考核力度,以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确保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共师宗县委  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师宗县2019年度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师发〔201930号),第十六条之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

稳增长稳投资各有关单位、乡(镇、街道)。

二、考核内容

1.“1+4”主要经济指标,详见《师宗县2019年稳增长稳投资百分制考核指标设置表》(附件1)。

2.GDP主要支撑指标,详见《师宗县2019年稳增长稳投资百分制考核指标设置表》(附件1)。

3.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详见《师宗县2019年固定资产投资百分制考核指标设置表》(附件2)。

4. 2019年新开工且纳入投资统计库项目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一)对稳增长稳投资考核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政府办负责牵头,县发改局、统计局负责具体业务工作。

(二)稳增长稳投资各项考核指标依据《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年经济工作确保实现稳增长目标任务的通知》(师政发〔20194号)下达年度工作目标,年底以县统计局数据为准,分别按照本办法进行考核评分,考核结果报县委、县政府综合考核办。

(三)对2019年新开工且纳入投资统计库的项目给予前期工作经费补助,每季度末由县发改局、县统计局汇总当季度新入库项目报县政府审核后兑现。根据建设周期、投资额大小,适当补助前期工作经费:投资5000万元以下,每个补助前期工作经费2000元;投资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至1亿元,每个补助前期工作经费5000元;投资1亿元以上(含1亿元)至3亿元,每个补助前期工作经费10000元;投资3亿元以上(含3亿元)至5亿元,每个补助前期工作经费15000元;投资5亿元以上(含5亿元),每个补助前期工作经费20000元。前期费按规定专项用于单位与项目前期、入库工作直接相关的有关负责人、业务人员项目前期、入库工作中加班、材料、拍照、交通等补助支出。

(四)县发改局、县统计局每月组织1—2次项目入库培训暨入库联审会议,原则上各责任单位不得请假缺席,缺席1次,从固定资产投资考核总分中扣除0.5分。

(五)县政府办负责汇总数据后报县综合考核办,综合考核办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后确定考核结果。

四、结果运用

按照中央、省、市绩效奖励政策有关规定,根据稳增长稳投资工作考核结果,在年度综合考评结果运用中,对各考核对象单位进行奖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对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资金扶持政策和经费奖补,对相关综合服务单位给予一定奖励;未完成目标任务且影响全县目标任务完成的单位,对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五、其他事项

(一)县直有关责任单位开展考核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考核,确保真实准确反映实际完成情况。 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

(二)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要认真研究各项考核指标工作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方式,采取有效措施,一以贯之抓落实,善作善成抓推进,真正做到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三)本考核实施细则由县政府办负责解释。《师宗县狠抓落实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县经济运行分析制度通报考核工作机制的通知》(师落实办字〔20176号)中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附件:1.师宗县2019年稳增长稳投资百分制考核指标设置表

2.师宗县2019年固定资产投资百分制考核指标设置表

 


附件1

师宗县2019年稳增长稳投资百分制考核指标设置表

考核指标

建议目标

分值

责任单位

计分标准

1+4”主要经济指标

县内生产总值(GDP)增速

9%

20

县发展和改革局

增速每超0.1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加20分;增速每差0.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县统计局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

16%

10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增速每超0.1个百分点,加0.5分,最高加10分;增速每差0.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11%

10

县发展和改革局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

12%

8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增速每超0.1个百分点,加0.4分,最高加8分;增速每差0.1个百分点,扣0.4分,扣完为止。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

6%

8

县财政局

支撑GDP

18项指标

财政预算支出中八项支出合计增速(现价)

13%

8

建筑业增加值增速(现价)

20%

6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增速每超0.1个百分点,加0.3分,最高加6分;增速每差0.1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速(不变价)

6.5%

5

县农业农村局

增速每超1个百分点,加0.25分,最高加5分;增速每差1个百分点,扣0.25分,扣完为止。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增速(现价)

12%

3

人行师宗支行

增速每超0.1个百分点,加0.15分,最高加3分;增速每差0.1个百分点,扣0.15分,扣完为止。

批发业法人销售额增速(现价)

18%

3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零售业法人销售额增速(现价)

17%

3

住宿业法人营业额增速(现价)

18%

3

餐饮业法人营业额增速(现价)

18%

3

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增速(不变价)

11%

1

增速每超0.1个百分点,加0.05分,最高加1分;增速每差0.1个百分点,扣0.05分,扣完为止。

铁路运输总周转量增速

2%

1

其他营利性服务业收入增速(现价)

30%

1

电信业务总量增速

60%

1

邮政业务总量增速

30%

1

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

10%

1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地产业从业人员增速

38%

1

房地产业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增速(现价)

38%

1

保费收入增速(现价)

15%

1

县政府金融办

公路运输总周转量增速

20%

1

县运政管理所

 

 

附件2

师宗县2019年固定资产投资百分制考核指标设置表

序号

责任单位

建议目标

(万元)

分值

计分标准

序号

责任单位

建议目标

(万元)

分值

计分标准

1

彩云镇人民政府

30000

3

完成目标得相应分值,建议目标5000万元及其以下每超1000万元加0.5分,最高加1分,每差1000万元扣0.5分,扣完为止;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每超3000万元加1分,最高加2分,每差3000万元扣1分,扣完为止;1亿元-3亿元(含3亿元)每超5000万元加1.5分,最高加3分,每差5000万元扣1.5分,扣完为止;3亿元-5亿元(含5亿元)每超7000万元加2分,最高加4分,每差7000万元扣2分,扣完为止;5亿元以上每超1亿元加2.5分,最高加5分,每差1亿元扣2.5分,扣完为止。

21

县林业和草原局

2000

1

完成目标得相应分值,建议目标5000万元及其以下每超1000万元加0.5分,最高加1分,每差1000万元扣0.5分,扣完为止;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每超3000万元加1分,最高加2分,每差3000万元扣1分,扣完为止;1亿元-3亿元(含3亿元)每超5000万元加1.5分,最高加3分,每差5000万元扣1.5分,扣完为止;3亿元-5亿元(含5亿元)每超7000万元加2分,最高加4分,每差7000万元扣2分,扣完为止;5亿元以上每超1亿元加2.5分,最高加5分,每差1亿元扣2.5分,扣完为止

2

竹基镇人民政府

30000

3

22

县水务局

(含原移民局)

41000

4

3

丹凤街道办事处

40000

4

4

葵山镇人民政府

30000

3

23

县供销社

1000

1

5

高良乡人民政府

25000

3

24

县烟草公司

3000

1

6

五龙乡人民政府

30000

3

25

县自然资源局

(含原规划局)

20000

3

7

龙庆乡人民政府

25000

3

8

漾月街道办事处

40000

4

26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0000

5

9

大同街道办事处

40000

4

27

县城投公司

20000

3

10

雄壁镇人民政府

30000

3

28

县交通运输局

(含高速)

220000

5

11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150000

5

12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含原商务局)

15000

3

29

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

1000

1

13

县财政局

4000

1

30

县煤炭工业局

60000

5

14

县文化和旅游局

10000

2

31

县人民法院

1000

1

15

县旅游开发投资公司

10000

2

32

县人民检察院

1000

1

16

县教育体育局

20000

3

33

县扶贫办

5000

1

17

县卫生健康局

8000

1

34

服务协调部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统计局、县政府服务管理局

市级下达全年目标任务

10

全县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共得10分,每超1亿元加1分,最高加10分,每差1亿元扣1分,扣完为止。

18

县总工会

2000

1

19

县投资促进局

25000

3

20

县农业农村局

(含畜牧兽医局)

3500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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