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师宗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师宗县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县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师宗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研究拟订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方案,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建议;组织协调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推动部门间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完善关爱服务和保障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督促检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落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民政局、县委宣传部、县人大法制工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统计局、县扶贫办、县法院、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等部门组成,县民政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召集人,县民政局局长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调整,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分管领导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在全体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重大事项经联席会议讨论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县民政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有关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分工任务,积极提出工作对策及建议,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跨乡(镇、街道)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做好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进展情况。
附件:师宗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师宗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
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总召集人:陈从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召集人:张志文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刘忠义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赵政波 县人大法制工委主任
陈 珍 县民政局副局长
赵德忠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副书记
王 丽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赵美玲 县公安局副局长
秦正华 县司法局副局长
马朝澎 县财政局副局长
赵会鸿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段 林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照平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周国富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张立光 县统计局副局长
周东彦 县扶贫办副主任
颜 萍 县法院副院长
赵素萍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李俊达 团县委副书记
杨谷兰 县妇联副主席
陆所林 县残联副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