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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人民政府其他文件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空壳社”专项清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师宗县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529


(此件公开发布)

 

师宗县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

专项清理行动方案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水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曲靖监管分局、林业和草原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曲农〔201938号)要求,为扎实开展好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促进合作社规范发展、提高合作社带贫益贫能力的部署要求,以加强合作社规范管理、提升发展质量、助推脱贫攻坚为目的,以集中清理空壳社为重点,按照精准排查、依法清理、分类处置、全面提升的原则,坚持清理整顿与加强服务紧密结合,切实强化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政府职能部门联动协作的工作机制,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通过开展专项清理行动,进一步提升对合作社的指导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合作社依法规范健康发展,夯实乡村产业发展的组织基础,为推进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环境。

二、清理范围

按照突出重点、明确标准、分类处置的要求,在对合作社发展情况摸底排查基础上,重点对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在抽查抽检中发现异常情形、群众反映和举报存在其他问题的合作社,查核具体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分类清理整顿。

清理整顿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七类:

(一)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

(二)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

(三)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

(四)涉嫌以合作社名义骗取套取国家财政奖补和项目扶持资金。

(五)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线索。

(六)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如变相高息揽储、高利放贷和冒用银行名义运营等。

(七)享受国家扶贫优惠政策但未对贫困户起带动作用、与贫困户分红协议落实不到位等。

三、重点工作和步骤

(一)摸底排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要结合清理范围,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坚持自下而上、多措并举,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抽查抽检存在异常情形的合作社名单,提供给县空壳社专项清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税务局负责整理提供合作社税务登记及2018年上交税金情况。县财政局负责整理提供合作社2016年以来享受财政补助资金情况。县扶贫办负责整理提供合作社建档立卡贫困户入社农户数。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供销社、县扶贫办等部门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各自业务领域合作社发展情况和群众举报的合作社违法违规线索进行全面摸排,查清底数。

(二)精准甄别。通过现场查看合作社经营场所、生产基地、管理制度、财务会计账目等,结合实地问询合作社交易相对人、成员、村两委等,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逐一进行认真核实,并就合作社经营状况作出准确判断,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形成统一的问题台账,并研究制定拟采取措施、整改进度计划,为清理整顿提供依据,为分类处置和依法查处奠定坚实基础。

(三)分类处置。严格依据问题台账,依法依规、对标对表进行分类处置。对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的合作社,引导其自愿注销;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合作社,可采用简易注销方式办理注销。对有生产经营活动、运行管理不规范的合作社,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政策宣传,指导其对照法律法规,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办社;对发展遇到困难的合作社,及时跟踪帮扶。对缺乏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特征,但符合其他市场主体设立条件的,可引导其自愿设立、依法登记,并从政策咨询、经营方式等方面做好指导服务。特别是对于享受国家扶贫优惠政策,参与脱贫攻坚的空壳社,要依法依规采取相应措施,切实保障贫困户利益,确保脱贫攻坚扎实有序推进。

(四)严格依法惩处。在清理整顿工作过程中,发现涉嫌骗取套取涉农资金补助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项目的,移交县财政局依法查处或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查处。发现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由县金融办负责查处工作。

(五)构建长效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要以专项清理整顿行动为契机,强化合作社规范发展长效措施,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示等手段,开展合作社运行情况动态监测。加强基层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提供合作社设立辅导和跟踪指导服务。加强合作社登记管理,依法规范登记注册,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探索简化合作社注销登记程序,畅通合作社退出渠道。要将此次清理整顿行动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参与扶贫合作社的筛选和监管制度,明确筛选标准与程序,加强利益联结机制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管,增强合作社带贫实效。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供销社等部门要联合组建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为合作社发展提供财务核算、政策咨询、供求信息、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等综合服务,促进合作社持续健康规范发展。

四、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甄别阶段(2019520—610)。县级成立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组,联合乡(镇)、街道,以组为单位全面启动排查甄别,并于201965日前将排查清理情况形成报告,报送县空壳社专项清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刘孝文,联系电话:13769809246,邮箱:sznj2005@126.com)。

(二)清理整顿阶段(2019611—1010)。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组织开展问题查处和分类处置,对照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整顿整改情况,集中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县人民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对重点地方清理整顿情况开展实地抽查核查。

(三)全面总结阶段(201910月底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要在认真总结各业务领域清理整顿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专题报告,并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相关工作表格(附件),报送县空壳社专项清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行动的组织领导,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师宗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郭华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员:        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赵炳林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所云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范俊峰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梁永春  县财政局局长

            县水务局局长

        杨俊德  国家税务总局师宗县税务局局长

        殷振宏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杨力勇  县供销合作社主任

            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由赵炳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陈燕书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县农业农村局和有关成员单位抽调,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稳步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研究部署、推动落实,统筹协调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分类处置、辅导服务、跟踪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专项清理整顿行动落地见效。

(二)加强部门协同互通。本次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发改、财政、水务、税务、林草、供销、扶贫等部门和单位要在县空壳社专项清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立足部门职责,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要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政务信息平台等多种渠道,加强对空壳社清理整顿工作宣传报道,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提高全社会广泛关注参与清理整顿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工作档案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开展专项清理行动的文字、图像等档案收集管理,为工作扎实开展提供有力依据,确保工作经得起检查核验。

(五)定期上报进展情况。县空壳社专项清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跟踪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形成进展报告,并于月底前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六)设置举报电话和信箱。县农业农村局设置举报电话:0874—6262850,并设置举报信箱,并将本方案在师宗农经信息网公开发布,欢迎社会各界加大监督举报力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对助推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性,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对清理整顿中发现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县空壳社专项清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师宗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调查表).xlsx 

2(师宗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统计表).xlsx 

3(师宗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任务分解表).xlsx


师宗县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