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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人民政府其他文件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师宗县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926

 

 (此件公开发布)


 师宗县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云国土资发〔2018168号)、《曲靖市国土资源局 曲靖市农业局关于在全市开展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曲国土资〔2018138号)要求,顺利完成全县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结合师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在思想上行动上统一到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上来,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慎重处理、务求实效的原则,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县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总体情况,严厉打击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违法违规开展非农建设行为,规范设施农用地监管,确保农地农用。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清理排查。县国土资源局和县农业局要以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和设施农用地备案相关资料为基础,组织各乡(镇、街道)对所辖区域内的所有设施农业项目用地进行集中清理排查,全面摸清设施农业建设、用地和管理情况,梳理甄别设施农业用地中的各类问题,重点清理排查农地非农化等违法用地行为。

(二)开展集中整治。此次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建设租售大棚房变相搞房地产开发、违法违规擅自将设施农用地改为非农建设用地、依托农业生产违法违规占地进行非农建设、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将建设用地按照设施农用地审核备案等严重违法违规非农建设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

(三)健全监管机制。县国土资源局和县农业局要针对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设施农业用地各类不规范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严格纠正整改,提出推进全县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用地监督管理的政策建议,建立健全设施农业项目用地监管长效机制。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落实阶段(920日前)。拟定工作方案,召开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整治工作各项任务。

(二)排查清理阶段(921日至1015日)

1.乡镇自查。925日前,按照专项行动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对辖区内所有设施农用地进行拉网式全面清理,逐个入园入棚现场核查,填写设施农用地调查表,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台账,紧盯重点问题,排查违法违规用地情况,汇总分析各类违法违规情况,及时上报发现的违法占用典型案件,形成自查报告,经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上报县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县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汇总分析。930前,县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分析全县各类违法违规情况,组织开展实地调查核实,形成自查报告,报请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审核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市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落实阶段(111日至1215日)

1120日前,县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整改方案落实查处整改,对存在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该拆除的坚决拆除,确保落实到位。

121日前,县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查处纠正情况汇总表及专项行动整治情况(包括专项行动总体情况及整治结果),报请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审核后,上报市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总结完善阶段(1220日前)。清理整治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分析薄弱环节及不足之处,为我县建立健全设施农业项目用地监管长效机制提出对策建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县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县级成立师宗县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做好统筹、协调、检查和指导等工作,办公室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及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上下联动,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开展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挂牌督办、直接查办重大典型案件,推动查处整改落实到位,汇总分析本辖区内清理排查情况,组织现场抽查核实清理排查问题,深入分析设施农用地监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形成清理排查报告,报县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局负责配合县国土资源局做好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数据汇总上报,以及农业产业政策宣传培训、设施农业规划建设指导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负责按照专项行动清理整治重点,对辖区内所有设施农用地进行拉网式全面清理,排查违法违规用地情况,依法立案查处违法违规用地案件,填写设施农用地调查表,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台账,汇总上报排查清理情况,及时上报发现的违法占地典型案件,按照专项行动整治标准,及时开展问题整治纠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同时,分析研究设施农用地监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建立健全设施农用地监管长效机制。

(三)依法查处整治。国土、农业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做好对农地非农化的认定。经判定为农地非农化违法用地行为的,国土部门要依法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需要拆除整改的,按相关规定依法拆除。

(四)强化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要对各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于每周五书面向县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进展情况。县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列为重点督查内容,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因作风不实、措施不当、违背政策引发群体性事件等问题的,及时通报整改;情节严重,造成较大负面影响或贻误工作时机影响整体工作顺利推进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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