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18 11:26 来源:师宗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次数:13643
师宗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师创卫发〔2019〕2号
师宗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市民卫生问题投诉处理制度》的通知
丹凤、漾月、大同街道,县爱卫成员单位:
现将《师宗县市民卫生问题投诉处理制度》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师宗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 年 1 月 4 日
师宗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4日印发
师宗县市民卫生问题投诉处理制度
为畅通市民投诉渠道,健全处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爱国卫生工作,让市民满意,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范围
市民关于本县创卫、爱国卫生方面的批评、意见、建议和投诉。包括来电、来信、来帖、来访等。
二、工作职责
(一)设立市民卫生问题投诉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市民投诉电话接听、记录和转办。
(二)工作日 8 小时内,专人应坚守岗位,保障电话畅通。人员如有变化或者特殊原因的,应及时替补。
(三)认真受理人民群众卫生问题的来电、来信、来帖和来访,做到 100%有记录,100%有处理,100%有反馈。
(四)妥善保管各种记录和资料,做好存档、保密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服务第一原则:把为人民服务放在第一位。
(二)实事求是原则:从实际出发,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三)高效务实原则:快速处理,尽快答复。
四、工作程序
(一)投诉受理:做到语言文明,态度热情,说话耐心,
记录详细,字迹清晰。
(二)投诉办理:
1.当即答复:市民反映的问题,如情况清楚,政策、规章制度明确规定的,应当即答复来电或反映人。对不属于管理范围的群众投诉,应耐心解释,告知其他投诉渠道。
2.电话交办:市民反映的一般性问题,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的,受理后要立即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并要求限期告知投诉人(反映人)和县爱卫办。
3.书面交办:市民反映的问题情况比较复杂的,应按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爱卫会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以书面形式交相关职能部门,并要求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三)反馈回复:凡受理的事项,一般在当天答复投诉人(反映人),做到即刻反馈;需要职能部门解决问题的,应在 3日内办结;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处理的,应说明问题及原因,尽快予以答复;每月底将处理结果进行统计并汇报。
(四)催办: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的事项,未按期回复的,要及时催办,每次催办应有记录。
(五)综合归档:
1.市民的投诉内容、件数每日记录,每月统计汇总。
2.所有投诉及处理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3.所有投诉内容及处理过程和结果,记录及时完整,并整理归档,妥善保存。
五、投诉渠道
(一)电话投诉:0874-5754890
(二)投诉邮箱:szxawb@126.com
(三)来信来访:师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楼创卫办。
六、附件
(一)市民卫生问题投诉记录表
(二) 市民卫生问题投诉转办单
(一)、市民卫生问题投诉记录表
投诉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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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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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方式 |
□电话 □邮件 □信件□其他 |
记 录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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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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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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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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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受理的投诉案件,需转交其他职能部门办理,情况比较复杂的,请填写《人民群众卫生问题投诉转办单》。
(二)、市民卫生问题投诉转办单
单位:
县创卫办接到市民的卫生问题投诉,按属地管理原则,现转交您单位办理,请贵单位积极妥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县创卫办。
转办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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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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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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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诉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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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理 结 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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