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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雄到龙庆处理化解“执行难”案件

发布时间:2018-09-07 09:53  来源:县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7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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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政府、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会给我们公平的解决

你们放心,今天我们到现场就是要尽可能了解你们双方争议的情况争取找到一个你们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正所谓土地有价、情义无价你们都是亲戚邻居,没有必要因为这件事情影响你们的关系,甚至是导致冲突事件,同时我们政法部门也绝对不可能会偏袒哪一方。

上述一幕发生在龙庆乡黑尔村委会大平寨村被执行人赵某某家中。原告赵某玉与被告赵某才、赵某昌、赵某相、赵某忠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经师宗县人民法院判决,由被告赵某才、赵某昌、赵某相、赵某忠停止侵权、排除诉争宅基地上的妨害。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未履行义务,原告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不但未履行义务,更是在诉争宅基地上搭建房屋,双方矛盾争进一步激化随时有可能导致事件升级。鉴于此情况,师宗法院及时向县委政法委了汇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志雄听后对该案高度重视,随即决定亲自到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力争促成双方达成和解,避免矛盾升级

    9月5日上午,师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志雄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缪元书带领法院干警组成工作组详细听取了案情介绍党委政府对当事人情况的介绍下午,工作组一行来到黑尔村,查看双方诉争宅基地情况被执行人进行了沟通,随即发生了文章开头一幕。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志雄根据了解到的情况现场组织工作组人员研究方案,决定在一个月时间内,围绕双方诉争焦点,结合当地少数民族风俗和法律法规,尽最大可能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结案。被执行人也当即表示同意与申请人和解协商、暂停施工。

一直以来,师宗法院坚持主动向党委及政法委汇报执行工作,把执行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依靠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优势,努力优化执法环境,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各种困难,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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