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8-30 16:04 来源:师宗县林业局 作者:赵建华 浏览次数:10354
国家林业局驻云南专员办到我县检查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
8月15―17日,以国家林业局驻云南专员办副专员连文海为组长的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组一行到我县检查工作。检查组对我县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给予了肯定,希望我县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工作力度,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据了解,2010年,我县累计投入林业工作经费1385.8万元,认真抓好重点生态造林工程建设,完成绿化造林15.44万亩;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民义务植树174.8万株;采取强有力措施狠抓森林防火工作,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97‰;加大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等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力度,征占用林地审核率、林业行政案件查处率和刑事案件破案率均达100%;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完成68.79万亩国家级公益林分级界定,兑现21.6万亩中央、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104.5万元,有效保护和发展了森林资源,各项林业目标管理得到很好地执行和完成。
在听取了副县长安兴荣和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后,检查组认为我县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中:一是领导高度重视。逐级落实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了科学合理的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指标考核体系;二是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检查和考核措施有力,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科学利用工作到位;三是我县各级能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方面的要求,工作措施扎实,工作成效显著,检查评定等级为“优秀”。
在今后工作中,检查组建议:一是继续加大森林监管,严厉打击乱砍滥伐行为,大力培育森林资源;二是进一步完善《师宗县“十二五”期间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和指标;三是建立森林资源数据库,实行动态考核。同时,希望我县各级党委政府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力度创新发展林业,在取得已有成绩的基础上,重视探索生态公益林管理和建设新机制,争取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