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30 16:04 来源:师宗县教育体育局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6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结合幼儿园举办者个人申请和属地中心学校请示,师宗县教育体育局同意师宗县雄壁镇长冲幼儿园等5家民办幼儿园终止办学,注销其办学许可证。
一、终止办学单位
(一)师宗县雄壁镇长冲幼儿园,举办者:李石贵,办学许可证号:253032360700968,地点:师宗县雄壁镇长冲村委会雾露顶村。
(二)师宗县雄壁镇大哨幼儿园,举办者:王光琴,办学许可证号:253032360700868,地点:师宗县雄壁镇独龙村委会上大哨存108号。
(三)师宗县雄壁镇白马田爱心幼儿园,举办者:陈付芹,办学许可证号:253032360700258,地点:师宗县雄壁镇小阿舍村委会白马田村。
(四)师宗县雄壁镇大普安新星幼儿园,举办者:陈付芹,办学许可证号:253032360700138,地点:师宗县雄壁镇大舍村委会大普安村。
(五)师宗县五龙乡法岗幼儿园,举办者朱蜜飞,办学许可证号:253032360900908,地点:师宗县五龙壮族乡法岗村委会箐门村。
二、以上办学单位自公告之日起终止办学资格,不得继续招生和举办相关教育活动,师宗县教育体育局收回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并销毁印章。
三、终止办园后,以上5家幼儿园举办者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进行财务清算,并妥善处置清算后的剩余财产。
四、师宗县雄壁镇中心学校、师宗县五龙壮族乡中心学校要做好善后工作,妥善解决好当地幼儿入园等相关问题,并监督执行。
五、为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确保幼儿及其家属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全县各幼儿园办学行为,请广大幼儿家长根据“就近入园”原则,把自己的孩子送往有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就读。
师宗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