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12 15:55 来源:师宗县统计局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864
2024年师宗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依法治县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1.坚持党的领导。党组书记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党在法治建设中的核心领导和主导作用。
2.强化理论学习。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有关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学习。县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党组书记、局长李永泉同志的带领下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规文件。切实提高了干部的统计法治思想。二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三是以案为鉴警醒学。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利用各类会议通报全国、全省重大统计违法案件情况,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以统计违法案件(案例)为反面教材,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说法,消除统计领域没有违法乱纪土壤的麻痹思想,警醒全体统计工作人员知法懂法守法、知畏知止,充分发挥案件处理的震慑警示作用。
(二)抓好统计法治,落实依法治统。
一是积极推进法治宣传工作。以6月5日的世界环境日、9月20日的统计开放日、普法宣传日等为契机,加大对统计法制工作的宣传,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二是积极推动县委、县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等文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议程,形成学习常态化。三是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2024年开展重点执法检查10户,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抽查14户,没有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没有发现企业存在统计违法行为,执法检查信息已在系统上公开。四是全力推进2024年常规统计督察整改。国家统计局2023年常规统计督察云南指出4个方面12个问题,师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制定印发了《国家统计局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清单》,细化整改措施23条,均明确了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全力推进问题整改。五是严格落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定《关于师宗县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制和问责制实施办法》,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师宗县“一票否决”事项清单,在任职考察和干部考核时,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因统计造假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的责任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
(三)加强制约监督行政权力,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过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通过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将行政办事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等向社会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要求,按照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条例,及时向社会发布统计数据信息。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制度要求,自觉抵御各种干预独立上报真实统计资料及统计弄虚作假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存在差距。少数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学习、理解、落实不深、不实、不细,对新发展格局下统计工作的地位作用认识不够充分,对于如何将上级部署融入具体统计工作的方法还不够多,措施还不够有力。
(二)在加强对统计工作领导和支持方面还不够到位。基层统计人员一般身兼数职,人员流动性大,部分人员存在统计法治意识淡漠、统计业务生疏的问题,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下统计工作各项要求。虽然落实了统计数据联网直报要求,但由于我县没有1名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人员,现场执法检查力度不够,对企业数据监管和投资项目现场核实不及时、不全面。
(三)在防治统计造假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方面还不够到位。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统计统筹、部门参与、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大统计”工作格局不到位,部门间沟通衔接不够顺畅,各部门还未推行首席统计员制度;在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督促全县领导干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还不够经常,对下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教育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压得还不实。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筑牢统计工作思想基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防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等作出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以数据质量为根本,以基层统计为支撑,以法治监管为保障,进一步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着力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二)切实做到依法科学统计。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加强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管理,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加大数据核查频度和力度,全面整治统计造假、错报漏报等问题,全面遏制“数字上的腐败”。持续抓好统计执法监督和“双随机”检查,加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统计造假隐形变异新动向严阵以待、严密防范,全面防范化解可能影响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风险。通过开展案件警示教育、举办专题培训、日常指导工作、数据核查、执法检查等方式,借助微视频、宣传短片、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媒介,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政令,提高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敬畏度,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环境。
(三)全面建强统计工作队伍。紧抓“关键少数”,继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将统计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并形成常态化机制。加大基层统计人员培训力度,结合日常工作和企业核查、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针对性、专题性培训,不断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业务能力。综合采取高层次人才引进、年轻干部互派交流等方式,不断引进高素质人才,并建立健全“走上去”“走出去”长效机制,充分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推动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