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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关于举行行政处罚(贵州云之健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一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发布时间:2024-12-18 11:02  来源:师宗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1032

根据师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行政处罚(贵州云之健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一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经自然资源局审核确定,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41224星期二下午3:00在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记录员

   人: 施元徽  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案件陈述人: 罗文云  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听证记录员 赵志  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三、听证参加人员

(一)特邀参加人员(代表):杨永付、柏家贵、郭佳、张军红、王永岗、王辉、尚海燕、张涛、王红斌、李宏波、宋秋波、冯海龙、宋秋叶、王洪胜、赵敏、李登红、张敬华

(二人大代表:郭佳

政协委员:秦保贵

四、听证会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按指定区域就

(二)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手机等通信设备必须关闭或置于振动模式,会议期间不得接打电话。

(三)听证参加人发言应当事先得到听证主持人许可。

(四)新闻记者不得在听证过程中对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进行采访。

(五)不得从事妨碍听证会正常进行的其他活动。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

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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