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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丹凤街道办事处违法建设强制执行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2 10:27  来源:丹凤街道办事处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1474

经我单位依法立案调查并下达了《师宗县人民政府丹凤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师宗县人民政府丹凤街道办事处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的位于师宗县丹凤街道海晏社区所北村违法建设的赵红明(详见信息表)临时建构筑物,至今未履行拆除义务为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赵红明2024年12月17日前自行履行违法(构)筑物的拆除义务

二、清理干净场地;

逾期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等有关规定,在公告期届满后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附件:丹凤街道海晏社区阿所北村147号赵红明临时(构)筑物信息表。

特此公告

 

师宗县丹凤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

丹凤街道海晏社区阿所北村147号赵红明

临时(构)筑物信息表

序号

违建户

地点

面积(㎡)

1

赵红明

海晏社区阿所北村

577.7

 

 

 


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师宗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的通知师宗县能源局(煤炭事务服务中心)煤矿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公开(2024年第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