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1 09:53 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356
一、整改任务
关于“空气质量改善任务艰巨”问题,督察报告指出:曲靖市建筑工地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管控措施要求落实不严,裸露地块露天堆场、渣土运输等产生的扬尘污染问题多发频发,城区的餐饮油烟、加油站、汽车维修店等场所监管不到位,中心城区马龙、越州、西城、花山等产业片区冶金、化工、焦化、建材等行业集中,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大,区域性、结构性污染风险凸显。2022年,曲靖市环境空气质量考评排在全省末位。2023年1—6月,中心城市出现10天轻度污染,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4.5%、同比下降2.2%,PM2.5平均浓度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7.4%。大气污染投诉居高不下,2023年以来,曲靖经开区区域医疗中心片区多个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污染严重,被群众多次投诉举报。为切实抓实该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师宗县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明确了整改督办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层层压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责任,扎实有序推进整改落实。
二、整改措施
(一)严格落实《师宗县环境空气质量整体提升工作方案》,持续加强对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加油站油气、餐饮油烟、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秸秆露天焚烧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联防联控形成攻坚合力。
(二)加强工业污染防治,推广清洁能源使用,推进节能减排,实施清洁生产,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三)强化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加强裸露地块、露天堆场、道路运输扬尘污染防治。
(四)加强空气质量、气象监测的预警预报和应急管控,2024年起县城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在99.2%以上、PM2.5平均浓度20微克/立方米以下,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
三、整改目标
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
四、整改时限
2024年11月30日前。
五、整改成效
(一)严格落实《师宗县环境空气质量整体提升工作方案》,有序开展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整体提升工作。一是成立师宗县环境空气质量整体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要求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管理主责;二是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任务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进行量化考核,对照《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整体提升工作考核评分细则》所涉及的考核内容逐项落实;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显示屏及宣传栏等方式,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知晓率,引导公众知晓配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一是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以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整治工作,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清单及治理台账。督促师宗煤焦化工有限公司加快推进敞开液面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作;二是推进全县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实施,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完成师宗新闽泰陶瓷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持续推进师宗东方红锌业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按时序开展;三是加强汽修企业污染整治。对县城9家二、三类汽修企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汽修企业按要求安装并正常运行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定期更换活性炭。四是加强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环境监管。对师宗县5家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环保排放检测进行现场检查,对存在问题要求检测机构及时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五是加强加油站污染整治,师宗县辖区内共有加油站33座,均已按要求安装了油气回收装置。六是持续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工作,按省、市要求督促云南天高镍业有限公司、曲靖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师宗煤焦化工有限公司超低排放工作按时序开展;七是依法查处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2024年7月10日对师宗县宏和新型墙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处罚款139,000.00元。
(三)强化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一是强化施工现场及进场道路扬尘整治。积极推行防尘设施标准化,对现场围挡、道路硬化、冲洗、覆盖等设施的材料质量和标准提高等级,使扬尘治理的各项设施充分发挥作用,保证扬尘治理效果;严格落实开工前的现场勘验,严格执行《省扬尘防治18条》和“六个100%”,扬尘防治硬件设施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出具监督手续;积极开展文明工地创建,将扬尘治理纳入文明工地考核的重要指标,实行严格的一票否决;积极推广在施工现场安装塔吊喷淋、雾炮、场内道路喷淋和远程视频监控和在线监测,提高文明工地创建水平。二是强化城市道路扬尘整治。师宗县城区卫生清扫保洁分为南北片区,城区每天降尘作业3次,根据季节和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实时调整洒水和清扫作业频次,城市道路重点路段清扫率达100%。三是强化城市周边干道扬尘治理。加强道路清扫保洁,采取机械化清扫和人工清扫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清扫效率和质量;加强对城市周边干道施工的管理,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有效的扬尘控制措施,如设置围挡、覆盖裸土、安装喷淋设备等;加强城市周边干道的绿化建设,提高道路的绿化覆盖率。四是加强裸露地块管理。师宗县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未开发建设裸露地块共2总,均位于荣海新区。经师宗县自然资源局现场核查,2总地块均已建立围挡并覆盖。五是加强物料堆场管理。督促工业企业、施工工地、废弃场地等物料堆场采取有效防尘措施。企业建设进出车辆清洗池,组织人员对进出厂区车辆进行严格管理,进出厂区车辆一律封闭管理,未经遮盖和清洗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出厂区,严防运输物洒落,防止扬尘污染。
(四)加强空气质量、气象监测的预警预报和应急管控。完成《师宗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版)》修订工作,完善污染天气会商研判和应急联动机制。根据《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修订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涉气企业按照“应纳尽纳”原则,补全完善核实涉气企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完成绩效分级工作。
截至10月31日,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平均值为12.2微克/立方米,城市臭氧(O3-8h)浓度平均值为112微克/立方米。师宗县县城环境空气监测有效监测天数302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100%,其中优235天,良67天。
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告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反映,联系电话:0874-5756591,通讯地址:曲靖市师宗县漾月街道文化路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