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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2023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县域生态环境质量不容乐观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01 09:47  来源:师宗县人民政府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711

一、整改任务

关于县域生态环境质量不容乐观问题,督察报告指出:20192021年生态质量状况三年评分分级均为良,但始终排在全省末端。2020年至2021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结果显示,所辖9县(市、区)均无轻微变好、一般变好、明显变好县域,沾益区还轻微变差。为切实抓实该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师宗县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牵头单位、配合单位、督办领导、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层层压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责任,扎实有序推进整改落实。

二、整改措施

成立师宗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形成工作联动机制,统筹林草、水务、农业、住建、生态环境、财政等部门,根据县域生态考核指标体系及考核方案查缺补漏、补齐短板,共同提升县域生态环境质量

三、整改目标

持续抓好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四、整改时限

20241130日前。

五、整改成效

师宗县2022年度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结果为轻微变好。在组织开展2023年度县域生态监测与评价工作中,县政府组织制定印发了《师宗县2023—2024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师宗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发改、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13个县直有关部门,召开2023年度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推进会,对5大类22项指标进行认真研究,按指标内容将22个指标分解到各个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组织开展指标材料报送培训,详细解析指标要求及材料报送标准。在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下2023年度考核材料已于2024815日完成系统填报,目前待省生态环境厅评审后反馈评审结果。

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告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反映,联系电话0874-5756591,通讯地址:曲靖市师宗县漾月街道文化路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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