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16 09:41 来源: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浏览次数:6176
为树立文明创新风,引导促进文明行为,整治不文明行为,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对《条例》进行多举措、全方位的宣传学习活动,在辖区内营造良好氛围,突出《条例》的重要性、必要性。
为全面保障城市市容市貌整洁、生活文明有序,巩固创卫成果,切实做好师宗县城市管理工作,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全县城商户和市民开展公共场所“11个禁止”,引导市民自觉摒弃陋习,对“习惯性”不文明行为进行专项宣传活动,提升市民对不文明行为的认知度,提高市民对抵制不文明行文活动的参与率。
在宣传中,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及成立宣贯领导小组,全体职工干部共出动执法人员3685人次,执法车辆205车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放抵制不文明行为的倡议书3次,共悬挂宣传条幅10条,辖区内电子大屏滚动播放《条例》正式实施的消息,发出《条例》宣传明白纸等宣传材料627余张,劝导不文明行为434起,处罚不文明行为7起,接受市民咨询答疑3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市民对于《条例》的知晓度。
下一步,师宗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将继续组织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城管执法人员的优势,大力开展互动宣传;全面推进《条例》的实施,文明和素质两手抓,当好《条例》宣传的先行者、引领者,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全面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让城市更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营造人人知文明、人人讲文明的浓厚氛围,努力创建师宗县文明城市。
(作者:禹美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