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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农业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18-12-29 17:05  来源:师宗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7079

2018年第9师宗县农业局2017年度预算

执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018年第9号(总第120号)

0一八年十二二十九公告)

 

 

 

 

 

师宗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SHIZHONG 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18年第9

(总第120号)

 

师宗县审计局

 

 

师宗县农业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其他

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师宗县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8913日至20181210日,对师宗县农业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一)组织机构情况

师宗县农业局隶属于师宗县人民政府,属县级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等工作。截至20171230日单位人员编制数152人,实际在职人员155人,离退休人员58人、临时人员3人。内设办公室、发展计划股、市场信息股、农产品质量安全股、科教股、种植业股、农业机械管理股、乡镇企业管理股8个股(室);下设13个事业单位。

车辆编制情况:2016年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以(师车改〔201644号)批复车辆编制3辆,至2017年底实际车辆19辆。

银行账户开设情况:单位共开设银行账户5个,其中,基本账户1个,零余额账户1个,专用账户2个,工会账户1个。

单位财务采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核算,使用《保会通》财务软件,版本号:P141-S7.0.6版。

截至20171231日师宗县农业局共有7个账套,其中,1个基本账套、6个独立核算专户账套。

)资产、负债情况

2017年度基本账套资产负债表数字反映:资产总计1917.46万元,其中,银行存款211.20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108.20万元,其他应收款357.12万元,固定资产1240.94万元。负债合计475.52万元,其中,应交税费7.22万元,其他应付款468.31万元。净资产合计1441.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200.99万元,资产基金1240.94万元。

2017年度预决算执行审计情况

1.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师宗县财政局下达县农业局预算总额为6423.23万元(当年农业科4823.23万元、经建科1600万元),其中,年初部门预算4375.19万元,上级专项补助1839.92万元,追加预算208.12万元。该预算数为实际决算数。             

2.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收支数包括独立核算账套数)

2017年度共计收入7121.23万元,其中,(1)预算拨款收入6423.23万元,分别为财政补助收入2373.58万元,专款拨入4049.65万元;(2)其他收入698万元,分别为财政经建科拨入热区水果项目资金600万元;市农业局拨入各种项目经费98万元。

2017年度共计支出6709.20万元,其中,(1)经费支出2265.38万元,分别为:工资及福利支出1934.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56.86万元;(2)专款支出4093.76万元,分别为:基本账户支出1952.18万元,独立核算账户支出2141.58万元;(3)其他支出350.06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结余数包括独立核算账套数)

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50万元,2017年累计结转(结余)562.03万元,其中,专项资金结余105.89万元;未发个人增资108.20万元;其他应付款347.94万元。

应缴财政款收缴情况

2017年度应缴财政款科目收入合计45.58万元,其中,房屋租金收入36.35万元;利息收入1.42万元;农药罚没收入7.82万元,当年已全额缴入财政国库

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奖金发放情况

1.2017年度县农业局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9.64万元,比上年65.11万元减少23.76%

1)接待费:公务接待费合计5.23万元,比上年9万元减少41.89%,其中,餐饮费4.39万元(同城接待费0.34万元,占接待费总额的6.65%);住宿费0.84万元。

2)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合计37.98万元,比上年55.1万元减少31.07%,其中,油料费17.77万元,修理费12.89万元,保险费3.49万元,过路费、车检费、洗车费及停车费3.83万元。

3)学习考察费:出国出境考察学习1人,费用6.42万元,市、县级有关领导批示同意。

2.会议费:县农业局2017年度会议14次,参会人员1179人次,会议费支出共计18.78万元,比上年11.99万元增长56.63%

3.奖金发放情况:2017年度发放奖金共计139.43万元,其中, 2016年度责任制综合考核兑现134.33万元,发放人数232人次; 2017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兑现3.1万元,发放人数18人次; 2015年目标管理工作责任兑现2万元,发放人数14人次,经费来源全部为财政拨款。

)信息系统建设、投入维护审计情况

经审计,师宗县农业局2017年共投入和使用电子产品及网络费共计33.97万元,其中,当年购入各种电子产品计25.36万元;信息网域名费0.1万元;行政审批专线使用费0.24万元;网络使用费8.27万元。根据签订的协议规定,投入和使用的相关设备维护由销售方及电信局负责。

)以前年度审计整改情况

2014年县级安排审计师宗县农业局2012年至2013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及绩效审计另从20142017年共计40余个项目专项资金审计,根据审计意见及建议县农业局均已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了积极整改。

审计评价:审计结果表明,师宗县农业局财务核算基本符合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账制健全,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单位财务收支状况。但还存在收入在往来款项中列收列支,超预算列支,在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方面也存在着一定不足,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三公经费中车辆运行维护费超预算列支304897.03

经查2017年县农业局车辆编制数3辆,财政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00.00元,当年实际支出379897.03元,超支304897.03元。

  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4国务院令第21号)第四十七条政府财政部门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各级的规定,及时、足额地拨付预算支出资金,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的规定。

上述规定,三公经费中车辆运行维护费超预算列支304897.03元,责成单位自行整改,今后加强对车辆的控制和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二)收入在往来款中核算123486.95元,列支92768.01

2017年收取拖拉机驾驶证培训费列其他应付款-农机化学校培训费科目核算计123486.95元,至20171230日已列支92768.01元,其中,报单冲借款20195.00元;学员培训车辆费34460.00元;拖拉机培训费所得税款2153.01元;拖拉机培训费用35960.00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2125日颁布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12〕财政部令第71号) 第十五条 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第二款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对收入在往来款中核算123486.95元,列支92768.01元,责成单位自行整改,限期调整相关账务。

   (三)违规结转结余资金3479417.06

2017年度县农业局基本账套其他收入计6980000.00元,其中,县财政经建科拨入热区水果项目经费6000000.00元,市农业局拨入相关项目经费980000.00元,当年实际支出3500582.94元,年末结余3479417.06元直接从其他收入科目借方转列其他应付款科目,次年相关费用从其他应付款科目中直接列支,造成当年支出不实。

此行为违反了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财库〔2013218号)第三十条行政单位的净资产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其他资金结转结余、资产基金、待偿债净资产等。第四款其他资金结转结余是指行政单位除财政拨款收支以外的各项收支相抵后剩余的滚存资金。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对违规结转结余资金3479417.06元,责成单位自行整改,限期调整相关账务今后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三、审计建议

(一)在债权债务的审计清查中发现,往来款项账面余额过大,进出账时间过长,建议加强应收及暂付款项的管理,严格控制规模,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

(二)高度重视项目规划编制和项目库建设工作。经抽查,有的项目前期论证不够充分,实施方案中的技术方案不够具体和详实,在项目批复实施后,没有认真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检查,后期的管理措施不力,造成部分项目建成后未达到预期效果,效益不高。

(三)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认真做好项目规划,制定详实的、符合实际的项目资金实施方案,真正做到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督跟着资金走的工作模式。严格项目审批、实施、验收、监管、资金拨付的各项环节,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细化内部规章制度,规范部门预算管理,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严格按预算批准的用途使用财政资金,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师宗县农业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自收到报告之日起30日内整改完毕。整改情况应当书面告知师宗县审计局,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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