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3 14:38 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15578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曲环督办字〔2021〕37号)有关文件要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云南省长江、珠江流域优良水体比例目标设置标准不严”问题已按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针对反馈问题。关于“云南省长江、珠江流域优良水体比例目标设置标准不严”问题,督察报告指出:2017年,云南省长江流域优良水体比例达到58.3%, 珠江流域劣V类断面比例控制在6.3%以内。但云南省2018年7月制订《关于全面加 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排头兵意识不强,标准不严,仍按2015年国家下达云南省的“十三五”考核目标,将长江流域优良水体比例目标设置为50%以上,较现状低8.3个百分点;将珠江流域劣V类水体比例控制目标设置为12.5%以内,较现状高6.2个百分点。2020年,云南省地表水优良比例在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中排名靠后。
二、问题整改措施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全县水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优良水体比例。密切关注主要污染指标浓度值变化,注重风险管控与防范,防止“好水变差”。重点推进断面流域内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城镇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治理等,不断提升优良水体比例。
(二)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深入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工业园区污染治理整治等专项工作,进一步巩固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果。
(三)加强珠江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加大工业企业环境监管,推动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因地制宜适度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优化水资源利用,加强流域主要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下泄措施落实,确保达到流域生态流量底线要求,促进珠江流域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三、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
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反馈问题。具体整改工作情况及整改进展如下: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全县水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优良水体比例。师宗县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以珠江干流、主要支流为“保好水”重点,一是全面持续开展南盘江师宗段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二是开展水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师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面压实责任,印发了《中共师宗县委办公室、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水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的通知》,全面解决黑臭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水环境污染突出问题,确保黑臭水体及农村黑臭水体长期动态清零。2021年已完成黑臭水体及农村黑臭水体的排查整治工作。三是持续加强对长期水质优良断面:南盘江设里桥断面、子午河七排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源等监测预警,密切关注主要污染指标浓度值变化,注重风险管控与防范。四是重点推进南盘江流域内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城镇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治理等,防止“好水变差”。
(二)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师宗县严格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深入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一是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业园区污染治理,“三磷”行业整治等专项工作,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二是完成辖区内3个小水电清理整治工作。
(三)加强珠江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全面开展“三磷”行业专项整治工作,2020年7月,按照《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技术指南》,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核查验收。持续推进以师宗县富盛磷电有限公司为重点,加大对师宗县内工业企业环境监管,确保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2021年12月完成第三批涉镉、砷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持续对辖区内9座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下泄措施抓落实,确保达到流域生态流量底线要求。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