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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2022年度县直单位社会评价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8 11:59  来源:师宗县纪委监委  作者:师宗县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15669

2022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县社会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师宗县2022年度县直单位社会评价办法》组织对57个县直单位履职尽责、正风肃纪、办事公开、工作效率和廉政建设等五方面情况进行了网络测评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现将社会评价结果公告如下:

一、党群部门(21个):县委办(含县关工委、县档案馆、县委信息服务中心、县委政策研究室)96.32、县纪委监委(含县委巡察办)96.20、县人大常委会机关96.12、县政协机关95.89、县委政法委95.39、县委宣传部(含融媒体中心)95.19、县人民检察院94.85、县人民法院94.06、县委统战部94.05、县委组织部(含县直机关工委)93.98、县委编办93.97、县委党校93.75、县委党史研究室93.70、县文联93.51、县总工会93.24、县妇联92.93、团县委92.66、县残联92.41、县红十字会92.32、县科协91.37、县工商联91.11。

二、行政管理部门(36个)县政府办(含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94.3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93.82、县审计局93.65、县农业农村局93.62、县公安局(含交警大队、县森林公安局)93.52、县统计局93.44、国家税务总局师宗县税务局93.25、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93.10、县自然资源局92.96、县文化和旅游局92.9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2.84、县乡村振兴局92.82、县司法局92.78、县信访局92.70、县民族宗教事务局92.69、县应急管理局92.45、县政务服务管理局92.39、县退役军人事务局92.19、县医疗保障局92.12、县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92.09、县卫生健康局92.03、县林业和草原局(含县南林局)92.03、县发展和改革局92.02、县交通运输局91.84、县城市综合管理局91.54、县水务局91.40、县搬迁安置办91.30、县民政局91.30、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91.27、县能源局(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91.27、县供销社90.95、县投资促进局90.59、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90.45、县教育体育局89.82、县财政局89.55、县工业园区88.95。

 

师宗县社会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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